保健食品广告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 真实合法:广告内容应真实、合法,不得含有虚假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
2. 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:为防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误导性宣传,避免消费者过度依赖保健食品,耽误必要的药物治疗,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3. 符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广告的规定: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广告的规定,如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,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。
4. 明确标注注册或备案信息:保健食品广告涉及注册或备案内容的,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,不能进行虚假、夸大宣传。
5. 遵守广告法规定:保健食品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规定,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等。
6. 符合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:广告内容应符合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,不得含有低俗、暴力、色情等不良信息。
7. 具备一定的科学依据:广告中关于保健食品的功效、成分、用途等方面的说明,应具备一定的科学依据,不得捏造、夸大事实。
8. 保护消费者权益:广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总之,保健食品广告应遵循真实性、合法性、道德性、科学性等原则,确保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严谨性,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